(本报讯)六名友族人结伙破门偷窃值卅万令吉燕窝而被判监十一个月,控方认为刑罚太轻而上诉,结果高庭推翻原判,改判六名被告入狱七年。
六名被告为:莫哈末佐哈利苏莱曼(51岁),巴斯里基杜(33岁),连诺马希(35岁),吉乐杜诺文(40岁),朱纳迪基纳(43岁)及拉山斯央沙达林(27岁)。
他们乃共同被控于去年五月一日早上在惹兰兵南邦绕道附近的一间屋子,破门入内偷窃价值卅万令吉的燕窝而触犯刑事法典457条文。
去年五月十九日六名被告向推事庭认罪后,各遭判入狱十一个月,他们将刑满出狱之前,却遭副检察司艾达法蒂玛代表控方上诉,指十一个月监的刑罚太轻,不足反映被告所犯罪行严重性,要求高庭加重六名被告的刑罚。
结果,拿督诺再雅法官考虑案情及控方理由后,推翻原判,改判众被告入狱7年。(050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