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一名青年破门进入一名警官住家偷窃,较后落网,他向法庭认罪后,被判入狱28个月。
被告慕哈末苏菲安,23岁,乃被控于去年6月2日下午在市区破门进入一名警官住家,偷窃一只价值一千八百令吉手表及二千三百令吉,触犯刑事法典457条文。
主控官拉斯登警长告诉法庭,一名警官报案表示,其家遭贼徒破门进入,发现贼徒是从天花板上爬入,他发现失窃现款二千三百令吉及一只价值一千八百令吉手表。
后来,警方根据可靠情报和线索,成功逮捕被告归案。
推事仙蒂马珠聆讯,宣判如上述。
在同一法庭,俄罗斯籍妇女娜塔丽娅,39岁,被控于上月八日在惹兰宁达斯一间酒店卖淫,触犯刑事法典372B条文。
她认罪,被判入狱一个月及罚款六千令吉,或以六个月监代替。(050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