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一名中年男子被控经营淫窟及贩卖人口案,被告改变初衷认罪,被判入狱5年。
被告慕沙哈利斯,42岁,被控与一名同伙於2016年十一月二日傍晚6时,在亚庇甘榜亚逸“纪念碑路”(惹兰东谷)的一间二楼单位,充作妓女卖淫场所,触犯刑事法典373(1)(a)条文。
(二)於同时同地,进行贩卖人口,即让两名分别20岁及22岁印尼籍女郎卖淫,触犯反贩卖人口法令第12条文。
(以上条文下最高15年监禁,或另加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与同伙乃於去年十一月十八日被控,同伙获保释候审,被告则受延扣迄今,改口认罪。
他由海鲁奥斯曼律师代为求情表示极度後悔及不再重犯,要求轻判。
法官艾奴莎玲宣判被告两罪各入狱5年,刑期同时执行,并由被捕日算起。(050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