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名来自吧巴男子被控持假枪抢劫案,控方结束检控,控辩双方提呈初步陈词后,地庭保留判词,订四月廿一日作出裁决。
被告莫哈末诺阿吉曼,33岁,被控于去年6月17日早上10点在吧巴市区一间酒店柜台,偷窃RM140.00时蓄意造成一名罗姓人士受伤,因而触犯刑事法典392条文。
第二控状指被告于同时同地,持有一把仿制短枪而触犯军火法令第36(1)条文。
被告是由南星律师代为辩护,副检察司丁尼斯在开审以来,传召6个证人后,于上月初结束检控。控方剩下2个证人,将移交给辩方作为证人,如有需要的话。
昨天控辩双方针对他们的书面初步陈词,进行口头补充后,承审法官诺哈菲莎宣布保留判词,订四月廿一日作出裁决。{050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