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两名青年“阿窿”跑腿在派发“阿窿”宣传单时被捕,他们向法庭认罪后,被判各罚款三千令吉,或以六个月监禁代替。
两被告查利达尼(30岁)及莫哈末哈拉米(31岁)共同被控于今年3月30日下午约三点在亚庇丽都美丽华百货市场前面停车场进行派发无执照贷款公司ONE STOP CAPITAL SDN.BHD.的宣传单,因而触犯借贷法令第29AA条文。
在此条文下最高可被判监2年或罚款二万令吉,或二者兼施。
主控官苏西警长指出,当天一组警方人员进行“秃鹰行动”OPS VULTURE 取缔非法借贷,发现两被告正在对停泊著的车辆置放该公司的宣传单,因而将他们逮捕。
被告认罪后求情说他们来自乡下,四处找工作,而有关公司老板给他们日薪25令吉,不晓得是犯法的工作。
推事史蒂芬妮聆讯,宣判如上述。{050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