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斗湖4日讯)斗湖市议会在常月大会通过,将在去年所兴建的42座巴士亭一年担保期过去后,在所有巴士亭内设照明灯,一来可以方便乘客,二来保障乘客的安全,三来也显示地方公共措施的进步。
这42座新建巴士亭工程是在去年杪完成,由于巴士亭是由首相署属下的国家基建策划单位所拨款,但是并没有包括照明措施在内。
因此若市议会要设照明灯,除了要自行安装之外,也必须等待巴士亭建造工程的担保期过去了才能进行。
但是目前其中有2座分别座落在市议会前面与阿拨士路口的巴士亭拥有照明灯措施,这是市议会特别要求批准,以便用来进行试验性的措施。
然而,其他40座巴士亭的乘客在夜间等候巴士时,即不方便且对女性或单身乘客非常危险。所以希望在今年杪当巴士亭工程担保期后,所有巴士亭即将拥有照明措施。
这些巴士亭曾遭受各方指责地点不适当,后由斗湖市议会主席阿里祖兹亲自掌陀并由交通小组鉴定,证实有9个地点必须作出更改。
有关更改地点后来在斗湖市议会常月大会上获得议决通过,唯可惜这些经过重新鉴定的巴士亭,却没有安装夜间照明灯,被批评没有完全根据大眾的利益角度建设。
市议会内部也承认,由于州首府的巴士亭多数都有照明灯,所以斗湖的也不应该例外才是。
事实上,曾经在亚庇市政厅担任要职的斗湖市议会主席阿里祖兹也想斗湖巴士亭向亚庇巴士亭看齐,设立有夜间照明的措施。(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