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泓缣促州议会通过委任百林 国会动议争取沙巴权益

(本报讯)斯里丹绒区州议员陈泓缣昨日在州议会建议州议会通过由根地咬区国会议员丹斯里百林吉丁岸代表沙巴,正式在国会提呈一系列的个人法案或动议,争取沙巴在一九六三年马来西亚协议下应有的权利。

他指出,有关法案或动议应把重点包括放在寻求在联邦宪法第一(二)条款规定,区分马来亚州属、沙巴和砂拉越,以反映沙巴不是十三州之一,而是立国平等伙伴。

他说:「另外两项重点应是:在联邦宪法第一百六十(二)条款给予『马来西亚日』明确的定义,即是一九六三年九月十六日;以及在联邦宪法第一百六十(二)条款给予『联邦』明确的定义,即是根据一九六三年大马协议成立联邦,而不是一九五七年成立的马来亚联邦。」

陈泓缣也是沙巴民主行动党秘书,他是参与辩论感谢州元首施政演词时这麽表示。

他说,虽然由沙巴特别事务部长拿督张志刚率领的沙巴权益检讨委员会已与联邦政府交涉谈判,但争取沙巴权益朝野责无旁贷,且应兵分两路,而在另一边厢,州议会应该全体通过委任一名沙巴国会议员代表沙巴在联邦国会提呈有关沙巴权益的法案或动议。

他说:「最适合的人选,就是资深领袖副首席部长、担布南区州议员兼根地咬国会议员丹斯里百林;他在国会是后座议员,可以提呈私人法案。」

「如果大马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可以获得国阵放行,连政府法案也得让路,让他在国会提呈提高伊斯兰法庭刑罚的『355私人法案』,那有关沙巴权益的法案,没理由不获得放行。」

盼即将退休的百林青史留名

陈泓缣表示希望行将退休的百林青史留名,「我们不要在沙巴非法移民皇家调查委员会建议下成立的沙巴外来移民事务技术委员会迄今了无下文的案件重演,丹斯里必须在退休之前,让我们沙巴朝野合作,创造历史,重新拿回根源于大马协议的沙巴权益。」

他也引述前任州部长拿督叶伯良最近发表题为「沙巴不需要向联邦乞讨金钱,也不应该苛重税于人民」文章中的观点。

他说:「叶伯良认为,沙巴州政府从拿督乌苏苏干和丹斯里章佳杰担任首席部长开始,就向沙巴私人界苛于重税,就是七点五巴仙的棕油销售税,以及十五巴仙博彩税,这些在西马都没有实行。

「沙巴州政府之所以需要苛重税于人民,因为钱不够用,联邦政府从来没有根据大马协议以及联邦宪法归还四成来自沙巴的净收益,以及种种有关石油的关税。因此,沙巴私人界因为这些别处没有实行的销售税,每年被抽取了额外十一亿令吉,造成了与外资比较相对贫困。因此,州内私人界鲜少参与大型投资,反而外资如新加坡、中国、甚至西马投资家在本州商场、酒店、工厂的投资大行其道。」

「为了扭转此困境,联邦政府应该根据联邦宪法一百一十二C条款,第十附表第四和五部分,归还沙巴应有的权益,包括四成沙巴净收入,以及种种的石油关税。另外,沙巴州政府也应该严正拒绝二零一二年大马领海法令,因为这是不符合联邦宪法的,制定之前并没谘询州政府。」(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