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大议决 阿拨士十字路夜市摊位 迁到商业中心内部

(本报斗湖18日讯)斗湖市议会常月大会上议决,阿拨士十字路口统一商业中心的夜市摊位,必须从商业中心靠向大马路的外侧,往内搬迁到商业中心的中间地段。

这是因为该商业中心摊位所引起的交通阻碍及部分驾驶人的恶劣态度,叫人担忧容易发生不必要的意外事故。

根据纪念,市议会接获投诉指许多前往夜市摊位的消费者也胡乱将车上停泊在快速大道旁边,而且也曾发生酒驾事件,造成其他交通公路使用者的危胁。

市议会已经根据常大的议决发出通令信件给夜市摊位的私营公司,并获得该公司回复要求在原址继续执业,理由是将夜市摊位往该商业中心内部搬迁并不合适。

无论如何,常大将有关课题交由巴刹及斗磨小组研究及探讨后,建议保持原来的议决,并获得常大接纳,常大也指示就议会产业部再次要求发出搬迁通令给对方。

另一方面,市议会也下令夜市摊位数目上限为七十五档,并严禁不得超过这个数量,并已获得有关公司的接受。(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