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酒店抢劫千馀元 青年不认罪保释候审

(本报讯)一名货仓管理员在地庭被控闯入酒店柜台抢劫职员,唯否认有罪,获准以七千令吉及二人保释候审。

被告莫哈末沙诺菲特立,27岁,五金店货仓助手,被控于今年6月28日凌晨二时卅分在亚庇加雅街HOTEL TOURIST 柜台,抢劫一名黄姓职员的荷包及RM1163.00,手持可致伤人武器的小型锯子,因而触犯刑事法典392/397条文(此罪最高20年监禁及鞭笞)。

副检察司哈菲莎在被告否认有罪后,建议被告须以一万令吉及二人保释候审。

律师周万发要求降低担保金,他说被告是五金店助理货仓管理员,他建议让被告能以五千令吉保释,其中三千令吉存保,被告将会依时出庭受审。

他表示被告的家人已准备好作为被告保释的担保人。

法官诺哈菲莎考虑后,批准被告以七千令吉及二人(其中一人须是家人)保释,每个月首星期五须到警局报到,并展七月廿五日过堂。(050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