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一名友族工友在地庭被控拥有冰毒及吸毒罪前科,昨天开审前改口认罪,被判入狱8年及鞭笞4下。
被告诺波迪,35岁,被控于去年一月一日至六日之间,在古达一甘榜屋内,被发现拥有0.81克冰毒而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
第二控状指被告于同时同地,被发现拥有两次吸毒前科而未见戒毒,触犯同上法令第39C条文。
副检察司鲁斯丹在被告改口认罪后,要求法庭严厉处罚被告,以资警诫。
律师赖希玛代被告求情说,被告深感后悔,认罪后节省各方时间,希望获轻判,定痛改前非。
法官半奴莎玲聆审后,宣判告首罪入狱2年,次罪入狱8年及鞭笞2下,刑期同时执行。(050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