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境捕鱼使用伪造注册船号 12越南渔民不认罪

(亚庇10日讯)12名越南渔民今日面对使用伪造注册船号及越境捕鱼的控状,他们皆否认有罪,地庭择定11月14日进行案件管理。

副检察司努伦娜芝华通过翻译员向被告以越南语读出控状,首控状乃指他们于9月1日中午12时45分在距离古达灯火楼以东北方向26.6海里的海域,使用挂上伪造注册船号的外国渔船,因而触犯渔业法令第14(3)(b)条文。

第二控状乃指他们于9月1日中午12时45分在距离古达灯火楼以东北方向26.6海里的海域,没有合法执照越境捕鱼,触犯渔业法令第15(1)(a)条。

眾被告代表律师哈米达岸波向地庭法官艾努莎琳说,她昨早才收到控方的相关文件,需时翻阅,因此申请择日过堂,不排除眾被告或选择认罪求情。

副检察司对眾被告辩护律师的申请无异议,案件展11月14日续审。(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