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性侵继女 否认罪状要求审讯

(亚庇28日讯)一名政府机构的司机被控性侵犯其未成年继女,他否认罪状,要求审讯。

54岁的被告被指在本月15日午时于路阳水塘村一间甘榜屋,意淫抚摸年仅15岁又9个月继女的私处,触犯性侵儿童罪行法令第14(a)条文,并与相同法令第16(1)(a)条文同读。

被告否认罪状后,其代表律师阿里纳兹拉要求地庭法官依尔希彼慕丝允许被告保外候审。

不过,副检察司鲁斯丹沙尼夫反对被告保释,指被告存有干扰案件证人的风险,案件受害者乃被告继女,并要求择期进行案件管理及审讯。

被告妻子过后出庭求情,表示受害者自8岁起由姐姐照顾,现在与姐姐同住。

鲁斯丹要求法官将保释金设在1万令吉及2人担保,阿里则指保释金过高,并表示被告每月收入才1千令吉,被告妻子可成为担保人。

法官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后,允许被告以1万令吉(5万令吉按柜金)保释金及2人担保外出,不得干扰证人。

她同时择定4月11日进行案件管理,9月3至4日审讯。(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