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0日讯)没有合法身份证件的青年无法解释为何带刀上街,面对两项控状的他否认罪状,案件展延过堂。
20岁的阿都拉基乃被控于4月15日傍晚6时15分,在甘榜新布兰路旁遭警方截查时,无法合理解释为何携带一把长14吋的利刀上街,触犯腐蚀、爆炸物及危险武器法令第6(1)条文。
第二项控状则指他在相同地点和时间,无法出示合法身份证件,非法入境沙巴,触犯移民法令第6(1)(c)条文。被告否认所有控状,要求审讯。副检察司马丝依查迪向地庭法官欣蒂朱西要求择期过堂,不建议被告获保释。法官审阅控方文件后,择定2宗案件皆于5月20日进行审前管理,被告遭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259条文延扣,不获保释。(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