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行管令 8人罚1千3人罚8百 1学院生判社服令

(亚庇22日讯)12名违反行动管制令的男子在法庭面控认罪后,其中有8人遭判决罚款1千令吉、3人罚款800令吉及1名学员生遭判处3个月(每次4小时)的社会服务令。

被告的年龄介于19至51岁之间,他们被指在4月16日至19日之间于亚庇和兵南邦多个不同的地点违反行管令。控状皆指他们触犯2020年防范及控制传染病(疫区措施)条例第3(1)条文,并可在相同条例第11(1)条文下被判刑。

认罪后的维特佐瑟、罗斯迪、阿言多摩、依德尔里芬力、阿巴希马兹诺、海凯阿米鲁丁、林国辉(译音)和阿都再莫哈末个别遭判决罚款1千令吉。郭发良(译音)、温俊杰(译音)和哈兹迪哈斯比认罪后,各遭罚款800令吉,而19岁的学院生哈兹再玛里认罪后则遭判处3个月的社服令。

维特佐瑟和罗斯迪另外也面对拥毒控状,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法庭并无纪录他们是否认罪,2人获允各以1千500令吉及2人担保外出,案件展延7月6日过堂,以待化验报告出炉。

上述案件是由推事洁西卡奥波审理,副检察司美格马哈迪负责提控。(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