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8日讯)男子租下轿车,被指将之占为己有,并行诈卖出,今日在法庭面控后否认罪状,要求审讯。
29岁的莫哈末纳吉乃被指于3月初至4月杪之间在亚庇地区欺骗一名28岁的女受害者,讹称可售卖其拥有的车辆,实际上该车辆是租车,并诱骗了对方交出了2千400令和一部手机,触犯刑事法典第420条文。
被告否认罪状,主控官苏西古毕警长向推事史蒂芬妮要求择期过堂,建议被告保释金设在5千令吉。被告则要求降低保释金,表示有家庭负担。
推事检阅控方文件后,允许被告以2千令吉保释金和2人担保外出,择定7月6日进行案件管理。(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