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洗衣机给买主 违行管令罚400

(亚庇3日讯)男子为了运送洗衣机给买主,在行管令实施期间入夜后外出,被控违反行管令的他俯首认罪,遭法庭判决罚款400令吉。

被告贺万沙苏莱曼乃被控于4月17日晚上9时30分,在斗亚兰苏莱曼路没有合理理由外出,违反行管令,触犯防范及控制传染病(疫区措施)条例第3(1)条文,并可在相同条例第11(1)条文下被判刑。

被告承认罪状,向推事史蒂芬妮求情,盼以最低罚款判刑,副检察司西蒂哈再则要求推事判下适当刑罚。推事经考量后,判决如上述,若被告无缴清罚款则以1个星期牢狱代替。(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