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钻油台禁区 渔夫遭罚500

(亚庇3日讯)渔民闯入岸外钻油台海域禁区,被控认罪后,遭法庭判决罚款500令吉或1个月牢狱代替。

被告勒丁莫哈末乃被控于5月12日凌晨5时30分在没有获得执法单位批准下,非法闯入亚庇岸外的钻油台海域禁区,触犯禁区法令第7条文。

被告承认罪状,向推事史蒂芬妮求情轻判,主控官苏西古毕警长则要求推事判下适当刑罚。推事审阅控方文件后,判决如上述。

在另一个推事庭,渔民慕海明宾英被控于5月29日午夜12时20分非法闯入亚庇岸外杜本哥钻油台的海域禁区捕鱼,触犯禁区法令第7条文。

承认罪状的被告向推事乐芙莉求情,盼减低刑罚,以及归还他养活一家六口的舢舨及捕鱼工具。主控官艾伯巴西林警长则要求推事依法判刑。

推事审阅控方文件后,判决被告入狱5天,以及罚款600令吉或以1个月牢狱代替,舢舨及捕鱼工具归还予被告。(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