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6日讯)一名巴基斯坦男子被控使用校准期限已逾期的秤磅,认罪后遭判罚款3千令吉。
28岁的法亚斯汉是被控于2018年5月30日早上10时45分在沙东再也商业区某单位,使用一个校准期限已在2014年1月16日过期的10公斤秤磅,进行商业买卖活动,触犯秤磅与测量法令第14(6)条文。
被告承认罪状,在向推事乐芙莉求情时指商店由父亲经营,本身在店内帮忙。父亲目前人在巴基斯坦,盼减轻判刑。贸消部主控官马林祖斯则要求推事判刑重刑,指不符合标准的秤磅,将导致广大消费者在不知情下蒙受损失。
推事经考量后,判决如上述,被告若无缴清罚款则以6个月牢狱代替,案件的秤磅交由控方销毁。(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