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3日讯)被控结伙持械打抢的无业男子,不认同控方呈堂的案情,法官因而拒绝接受被告对控状认罪,择定日期开庭审讯。
36岁的瑞阿都阿基尔是被控于6月1日下午12时15分与另两名仍在逃的嫌犯,在新布兰明园酒店及苏特拉大道之间的交通岛,手持巴冷刀结伴打抢一名26岁男子的手机,触犯刑事法典第395条文,并与相同法令第397及34条文同读。
被告承认罪状,不过控方将案情文件呈堂时,被告指图片中并非他犯案的证物,地庭法官诺哈菲查遂拒绝被告承认罪状。
副检察司美格马哈迪则要求法官择期进行审前管理及审讯日期,他不建议被告获保释,因被告没有固定住址、无业及没有手机联络号码。
法官检阅控方文件后,择定7月15日进行申请管理,择期12月2日及3日开庭审讯。被告不获保释,延扣至案件审结。(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