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控官凯文莫莱斯(Anthony Kevin Morais)命案今天下判,高庭裁决6名被告罪名成立,判处死刑。
承审法官阿兹曼(Azman Abdullah)是今午在法庭宣布上述判决。
他裁决,被告无法就控方提出的控罪提出合理怀疑,反观控方成功毫无疑点地证明了案情。
其中一人为病理学家
6名被告被控于2015年9月4日早上7点至晚上8点期间,从冼都都达马斯拉也路(Jln Dutamas Raya)前往梳邦再也USJ1/6D路途中,杀害凯文莫莱斯。
第一被告为病理学专科医生古纳瑟卡兰(R. Kunaseegaran),其余5人分别是迪尼斯瓦兰(R Dinishwaran)、迪聂斯古马(AK Thinesh Kumar)、维斯瓦纳(M Vishwanath)和尼马兰(S. Nimalan)和拉威詹德兰(S Ravi Chandaran)。
他们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并与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将强制死刑。
吉隆坡高庭于2017年11月20日裁决,6名被告谋杀凯文莫莱斯(上图)表面罪名成立,需要出庭抗辩。审讯从2016年4月16日开始共传召84名证人,其中14人为辩方证人。
凯文原是总检察署派驻反贪会服务的检控官,负责调查纳吉的26亿令吉捐款案,以及SRC国际公司据称汇4200万令吉进入纳吉个人账户一案。
凯文在2015年9月4日失踪,后来在9月16日证实遇害,尸体被发现藏在注满洋灰的油桶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