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坏前姐夫家门 小舅罚1500

(亚庇16日讯)正与丈夫办理离婚手续的女子遭拒绝与孩子会面,小舅一怒之下破门而入,后者在法庭被控蓄意损坏他人财物后俯首认罪,遭判决罚款1千500令吉。

29岁的勒杜万阿兹马乃被控于5月19日早上10时,在兵南邦甘榜依诺邦一间没有门牌的民宅,蓄意破坏该民宅厨房及房间的门锁,触犯刑事法典第427条文。

案情指被告的姐姐因多时未与孩子们见面,甚为牵挂,带著弟弟前往前夫住家,不料遭拒绝见孩子。被告过后破坏房门,以让姐姐与外甥会面。

被告承认罪状,在向推事乐芙莉求情时,盼减轻刑罚,承认当时是为了见到外甥而犯下错误。主控官艾伯巴希林警长则要求推事判下适当刑罚。

推事经考量后,判决如上述,被告若无缴清罚款,则以1年的牢狱代替。(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