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州选照跑 高庭驳回慕沙与32州议员 挑战解散州议会司法覆核准令

周律政司苏观山说,高庭判词明确指出州元首敦朱哈及看守政府首长拿督斯里沙菲益皆没有违反宪法。

(亚庇21日讯)高庭今日驳回前首长丹斯里慕沙阿曼及32名州议员挑战州元首敦朱哈马希鲁丁解散州议会,进行司法覆核的准令申请。

高庭的裁决也意味著州选举将在毫无悬念的情况下于9月12日提名,并在9月26日投票。慕沙等人在入禀书中列州元首、看守政府首长拿督斯里沙菲益、选举委员会及沙巴州政府,顺序为第一至第四答辩人。

承审的高庭司法专员沈大卫花了近一小时宣读判词,指出第二答辩人在宪法下,于7月29日有权向第一答辩人要求解散州议会。高庭也指7月30日颁布解散州议会的宪报乃符合宪法及有效,解散州议会和颁布宪报皆不能进行司法覆核,也不能受法院审理。

州律政司苏观山在庭外受询时指出,司法专员在裁决驳回诉方申请时清楚指出,第一和第二答辩人没有违反宪法,并且依据宪法赋予的权力和限制行事,因此不能受法院审理。

他说,这是宪法的最高决策,州元首赋予酌情权力决定是否解散州议会,并且符合宪法进行,因此解散州议会乃有效决策。

“法庭也没有批准任何暂缓执行令…因此不存在州选举是否继续进行的问题。”

他续说,选举委员会现今需展开民主进程举行州选举,确保选举程序在州议会解散后的60天内完成。

苏观山也提醒各造遵从高庭的判决,虽然大家有言论自由、做出建设性的批评及议论的权力,但大家同时也切勿对相关机构做出无根据、妨碍、具威胁或滥用发言权的评论。

他也说,高庭的判决不是州律政司署或任何律师的胜诉,而是捍卫了沙巴的宪法。今天的一切是关于沙巴人民,是证明沙巴乃实行民主制度的土地。

另一方面,在提到一名律师和女商人入禀高庭阻止州选举的案件,苏观山说,对方已申请修改诉状,剔除州元首为第一答辩人。该案件申请的司法覆核,只有选举委员会被列为唯一答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