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章家杰被污蔑受贿 自民党青年团往报案

(亚庇7日讯)自由民主党中央青年团今日针对在社交媒体上谣传名为“章家杰2003年收到5亿贿赂金”的文章向警方及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报案,并要求两机构彻查,严惩发布该虚假信息的人士或团体,并呼吁公众切勿转发,以免不小心成为了共犯。

该青年团团长沈飞强调,有关作者在社交媒体和手机WhatsApp散播该篇利用华巫英三语撰写的文章,严重诋毁沙巴州前首席部长,也是自民党永久名誉主席丹斯里拿督章家杰局绅的名誉,这绝对是不可饶恕的卑鄙行为。

他指出,他非常怀疑散播该篇虚假文章的人或团体的目的,特别是沙巴州选来临之际,是试图制造假象,混淆人民的一种恶意手法,作者的其居心何在,相信拥有智慧的沙巴人非常清楚。

他强调,无论是对丹斯里拿督章家杰局绅,或其他公众人士,凡是任何利用虚假消息诋毁他人名誉者的行径都应被严惩,大马是一个法治国家,借由清楚阐明的法律条文保障每一位大马人的名誉不被恶意诋毁,否则将构成蓄意毁谤罪。

众所周知,每个大马人都有被赋予自由言论的权益。但在马来西亚,诽谤可分为民事(civil)和刑事(criminal)罪行。若是民事诉讼,有关的法律条文是1957年诽谤法令(Defamation Act 1957)。而刑事罪行,则是《刑事法典》499至502条款的刑事罪行(Section 499 to 502, Penal Code)。

沈飞也提醒散播该谣言的作者,或许他是被教唆做出如此抵触法令的行为,但作为成年人,应该明白大马宪法,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这都是一个有智慧的成年人必须清楚知道的。

他说:「谣言止于智者,切莫道听途说。尤其在这资讯泛滥的年代,对任何信息都要实事求是,寻找信息的根源,细心观察,认真思考该不该转发或转述该信息,不要一不小心成了共犯。」

自民党中央青年团团长沈飞(左)与中央青年及文化局主任江英志手持报案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