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4日讯)于本月1日被控重犯吸毒的男子,今天再被控拥毒罪状,他认罪后遭法庭判决入狱13年兼鞭笞10下。
47岁的祖阿尼斯乃被控于2月15日下午4时45分,在吧巴甘榜劳勿一间木屋拥有重33.83克的冰毒,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A(2)条文被判刑。
罪成者在第39A(2)条文下,可判终身监禁或不少于5年的监禁,另施加不少于10下的鞭笞。
被告承认罪状后向地庭法官诺哈菲查求情,盼刑罚与较早前的重犯吸毒罪状同时执行。副检察司美格马哈迪则要求法官判下重刑,指出被告在该拥毒条文下,可判最高终身监禁。
法官审阅控方文件后,判决如上述,被告刑期从被捕的2月15日算起。被告于本月初被控重犯吸毒,遭判决入狱5年兼鞭笞一下,刑期亦从被捕日算起。(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