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通知进大马海域 越南船长罚款100万令吉

(亚庇14日讯)一名越南船长被控在没有通知执法单位的情况下,非法进入大马海域,俯首认罪后遭判决罚款100万令吉或以4个月牢狱代替。

35岁的达泰(译音)是被控于7月11日下午2时30分在纳闽距离古拉曼岛以东北方向23.4海哩处驾驶一艘渔船,在没有通知执法单位进入大马海域,触犯渔业法令第16(3)条文,并与相同法令第24(1)条文同读,可在相同法令第25(a)条文被判刑。

被告乃通过越南语翻译员了解控状,并承认罪状。其代表律师哈米达安波向地庭法官伊古丝拉求情轻判,指被告遭拘留期间已受到应有的惩罚,盼轻判初犯的被告。

副检察司万费特里则要求判下重刑,指国会在修正渔业法令后,将最高罚款提升至600万令吉,足见此罪行的严重性。严惩被告也将制止被告重犯,并要求充公渔船和船上的捕鱼工具。

法官聆听双方陈词后,判决如上述,被告过后交由移民局处置。他也谕令充公渔船和船上的捕鱼工具,纳入政府资产。(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