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貌差异露馅! 借用友人大马卡入沙巴 外来妇入狱2年罚2000

(亚庇31日讯)外来妇女声称向友人借用大马卡入境沙巴,在法庭被控拥有他人大马卡后俯首认罪,遭法庭判决入狱24个月,以及罚款2千令吉或以8个月牢狱代替。

48岁的吉娜巴海乃被控于12月25日早上11时55分,在亚庇国际机场内陆转机柜台拥有一名33岁女子的大马卡,触犯国民登记条例第25(1)(o)条文。

案情指被告是乘搭亚航从吉隆坡国际机场飞抵亚庇国际机场,由于大马卡上的相片与本尊外貌差异甚大,遭到移民局官员揭发她使用他人大马卡。

被告承认罪状,向推事洁西卡奥波求情时,指他是使用友人的大马卡入境沙巴。她指在吉隆坡工作的友人因新冠疫情没有工作,也没有要去那里,所以爽快的借出大马卡5天,让她到沙巴给在保佛的姐姐一个惊喜聚会。

她也指自10岁时随父母到沙巴,于1991年19岁时到吉隆坡使用签证工作。在吉隆坡与来自仙本那的丈夫共结连理,育有3名年龄介于5岁至8岁的子女。她称本身患有慢性疾病,盼推事减轻刑罚。

主控官艾伯巴希林警长则告诉推事,被告较早前在地庭被控非法入境,触犯移民法令第6(1)(c)条文,认罪后遭判决入狱4个月。

推事经考量后,判决如上述,刑期与非法入境的刑罚同时执行,由被捕日算起。被告服刑期满后交由移民局处置,她也谕令将执法单位起获的大马卡,交由国民登记局处理。(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