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运近5公斤冰毒 妇女表罪不成立

(亚庇4日讯)高庭宣判一名被控贩运冰毒的妇女表面罪名不成立,判决她当庭释放。

48岁的卡苏马安绍是一名售卖化妆品的小贩,她被控于2019年4月23日傍晚5时在山打根码头前的食品档口,贩运重4千827.8克的冰毒,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将被判死刑或永久监禁﹔若未判死刑者,将面对不少于15下的鞭刑。

控方在初审时,传召了7名证人出庭供证,力指被告罪行。承审的高庭法官拿督登肯西卡多在宣读判词时,指控方呈堂的证据链存有缺口,无法证明被告持有一个装有7包冰毒的棕色箱子。

他也说,控方证人的供词也疑点重重,因而裁决被告表面罪名不成立。被告是由蓝星律师及贺威安律师代为辩护。(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