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漁夫见执法员拒检弃泵船遁逃,留下一堆炮鱼用的炸药。
大马海事执法机构是周日(4日)下午在丹绒沙班0.12海里外水域破获此炸鱼案。海执船只是在上述海域巡逻时,发现上述形迹可疑的泵船,因怀疑对方可能涉及炮鱼活动,于是上前拦截。
惟在巡逻艇迫近时,泵船突然掉头冲向靠岸水域,并在接近浅滩水域时,船上2名男子纵身跳入水里潜逃,丟下泵船不管。
海执队员过后上船搜查时,发现一批潜水用具和渔炮,包括了1台泵引擎、1台空气压缩机、1卷潜水水管、2瓶炸药和1副潜水镜。
大马海事执法局沙纳闽总监拿督莫哈末罗斯里在一项文告中如此表示。
他同时吁请沿海民眾,远离炮鱼活动,不要以身试法,破坏海洋生态,甚至危害潜水客的生命安全。
此案目前在1965年渔业法令第26条文下查办,一旦罪成,抵触者若为外籍人士,船长面对最高罚款600万令吉,船员则最高罚60万。
抵触者若是大马公民,则面对最高罚款20万令吉,或者坐牢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0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