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3日讯)一名小贩被控性侵犯继孙女,他对控状供认不违,遭法庭判决入狱12年及鞭笞2下。
60岁的被告已婚,育有4名儿女,控状指他于2020年11月9日至12月18日晚上11时之间,在保佛王麻骨某甘榜一间没有门牌的木屋意淫亵玩7岁继孙女的私处,触犯性侵儿童罪行法令第14(a)条文,并与相同法令第16(2)(a)条文同读。
案情指受害者向母亲哭诉私处疼痛,在母亲追问下惊悉是遭继祖父性侵犯,便向警方报案。警方在接获投报后,于2020年12月20日将被告逮捕。
被告承认罪状,来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委派的律师代被告向地庭法官阿兹丽娜求情,指被告已对罪行感到懊悔,选择在第一时间认罪,盼轻判初犯的被告。
副检察司努琳娜塔希雅则要求法官判下重刑,指受害者年仅7岁,并且是被告的继孙女。法官审阅控方文件后,遂判决被告在性侵儿童罪行法令第14(a)条文下入狱10年,在第16(2)(a)条文下则判决入狱2年兼鞭笞2下,两项刑罚分开执行。
她也谕令被告的刑期从被捕日算起,服刑期满后需受警方监察行为2年。(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