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酒驾司机在修法后遭重判 各坐牢1天 罚1万 吊销执照2年

(亚庇25日讯)交通部修法严惩酒驾者在国会通过后,今天在法庭被控酒驾的2名司机认罪后,遭法庭各判决罚款1万令吉及坐牢1天,且驾驶执照遭吊销2年。

主控官费道勿斯警长在庭外受询时指出,亚庇推事庭是首次在修正案通过后采用新的判刑,两名被告乃遭判下罪成的最低刑罚。

他指出,酒驾者在修正后的陆路交通法令第45A(1)条文下,可判入狱最高2年及罚款最低1万令吉,但不超过3万令吉,另外被告的驾照需最少遭吊销2年,刑期从判刑日算起。

44岁的艾伯巴峇乃被控于2020年12月23日凌晨12时15分,在兵南邦文都善路某加油站前被测出体内酒精含量超标。45岁的陈修贺(译音)则被控于2020年12月31日凌晨12时30分,在兵南邦路某国中学府前被测出体内酒精含量超标。

两人皆被控触犯陆路交通法令第45A(1)条文,并承认罪状。他们向推事洁西卡奥波求情时,盼以最低刑罚判刑,并表示无业的他们面对沉重的经济压力。推事遂判决如上述,若被告没有缴清罚款则以3个月牢狱代替。(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