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兰丹日前发生摊贩因涉嫌超时营业,挨罚5万令吉而引起争议后;首相署部长达基尤丁就表示,根据政府规定,小贩超时营业的罚款额最高其实是1万令吉。
《马新社》昨天报道,达基尤丁发表文告,指政府已经制定了罚款数额指南,并促执法人员在开出罚单时,务必遵照指南。
“根据指南,没有遵守营业时间的有牌小贩,已经触犯了第三类的防疫罪行,因此最高可罚款1万令吉。”
“违例者如果在7天内缴付罚款,可获得50%的减免;若在14天内缴付,可获25%的减免。”
他也表示,政府制定《1988年传染病控制及防范法令》(第342号法令)提高罚款额,是为了教育民众共同负起责任,以遏制国内的疫情散播。
小摊贩接5万罚单引关注
丹州目前实施限行令,食肆仅允许营业到晚上10点。《当今大马》日前报道,汉堡摊贩万莫哈末费沙(Wan Mohd Faisal Wan Kadir)因在哥打巴鲁住家门前营业超时营业,遭警方开出5万令吉罚单。
另一名在住家门前经营小摊,售卖吉兰丹独有的罗惹(rojak)“colek的小贩也阿兹兹(Mohd Azizi Mohd Nor),也因为超时营业而收到5万令吉罚单。
在吉兰丹,自家门前设小摊位做买卖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如何区分“仍在营业”或是“收档回家”的执法界限并不清晰,目前已发生多宗类似的案例。而此事也引来关注,许多网民批评警方所开罚款太重。
不过,吉兰丹州总警长沙菲安玛末(Shafien bin Mamat)昨天发文告表示,警方将重新传召这些收到罚单的摊贩,以便检讨罚单数额。(当今大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