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6日讯)2名巫裔青年被控轮奸未成年少女,他们双双否认罪状,获法庭批准保外候审。
28岁的泽瑟雷和32岁的迪祖希米乃被控与另两人于2017年9月4至5日晚上11时至翌日早上6时之间,在保佛一家旅馆的客房内轮奸一名17岁又3个月大的少女,触犯刑事法典第375B条文。
罪成者在此条文下,可判入狱最少10年,但不超过30年。
两名被告否认罪状,副检察司努琳娜塔希雅要求地庭法官阿兹丽娜择期过堂,建议被告的保释金设在1万令吉。两名被告则要求减低保释金,表示他们皆有家庭负担。
法官检阅控方文件后,发现此案的另两名被告苏迪曼和卡玛鲁丁(均为34岁)已完成审讯,并遭判决罪成各入狱18年,而承审案件的法官正是她本人。
副检察司表示,她将申请把案件移交另一地庭法官审讯。法官遂择定案件于6月8日过堂,两名被告获允以1万令吉保释金(5千令吉按柜金)及2人担保外出。她也谕令两名被告每个月1次向警方报备行踪,护照需交由法庭保管,保外期间不得干扰控方证人。(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