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9日讯)面对两项拥毒控状的男子否认罪状,要求审讯,法庭择定案件于11月8日开审。
32岁的弗兹罗斯林在首控状被指于2020年12月17日下午4时35分在孟加达苏拉曼商业中心的一间汽车维修与服务店前,拥有重32.14克的冰毒,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A(2)下被告判刑。
次控状则指他在相同时间和地点,拥有重1.3克的冰毒,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12(3)条文下被判刑。此控状原本在推事庭被提控,获推事乐芙莉批准此案移交地庭审理。
副检察司鲁斯丹沙尼夫在被告否认所有罪状后告诉地庭法官依尔希彼慕丝,控方已备妥提控文件,并申请将两项控状进行联合审讯。他遂获法官批准联合审讯。
副检察司也指出,控方预料将传召10名证人出庭供证,力指被告罪行。法官遂择定案件于6月22日进行申请管理,择期11月8日及11月23日开庭审讯。
被告不得获保释,续遭延扣至案件审结。被告是由安里诺兴律师代为辩护。(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