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批准斗士党注册?高庭谕令韩沙两周内决定

前首相马哈迪创办的国家斗士党一直未能获准注册,向内政部的上诉也迟迟未受理。吉隆坡高庭如今下令内政部长韩沙再努丁,必须在14天内决定该党的注册上诉。

吉隆坡高庭法官阿末卡玛(Ahmad Kamal Md Shahid)今早透过线上审讯,允许斗士党的司法审核申请,下令韩沙必须从今天算起的2周内做决定。

阿末卡玛认为,自斗士党今年1月向韩沙上诉以来,已过了5个半月,超出了部长做决定的合理时间。

部长未履行职责已违令

阿末卡玛表示,内政部长韩沙拖延5个半月仍未对斗士党的上诉做决定,已违反了部长在《1966年社团注册法令》第18条文下的职责。

法官也裁决,韩沙应该在合理的时间内下决定。

对于韩沙辩称由于需要审批102份的上诉申请,所以才迟迟未能决定斗士党的上诉,法官并不同意。

法官指出,就算部长有其他职务在身,但理应可以在合理的时间内决定斗士党的上诉,更何况还有社团注册局的协助。

社团注册局隶属内政部管辖。

韩沙辩解太忙未及处理

在喜来登政变后,马哈迪等人或遭到土著团结党革除或退党,于是在去年8月另立炉灶,但却一直未能获准注册。

社团注册局在1月6日否决斗士党的注册申请,韩沙当时声称,斗士党的申请没有遵照社团法令的条文,惟斗士党署理主席玛祖基反驳这个说法。

无论如何,斗士党随后挑起司法审核,要求法庭谕令内政部长,在裁决出炉的7天内指示社团注册局批准斗士党注册。斗士党在4月1日取得吉隆坡高庭的准令。

韩沙较后曾向法庭提呈书面证词,解释何以迟迟无法处理其上诉的原因;其中包含他间中确诊2019冠病,手上有102份上诉申请,需要他逐份过目等。

5个半月未决定不合理

法官今天也指出,相对于委员会的集体议决需时不同,斗士党的上诉案只是需要内政部长一人就可决定。

“很明显的,第一答辩人是唯一需要做决定的人。”

“没有其他人涉及做决定,(不像是委员会)涉及其他人,需要提出他们的看法和意见以做集体决定。”

“在这案件,做决定的责任只在第一答辩人。”

“做决定的过程不需要长时间,不像委员会,需要考虑成员的意见。”

“就算是部长有其他职责,但他要长达5个半月来做决定,还是不合理。”

“尽管他有其他的案件需要做决定,斗士党的上诉不应该要耗这么久,因为这个课题并不涉及任何复杂的决定。”

“我认为,根据事实和情况看来,应该下达强制令,在本判决的14天起,第一答辩人必须做决定。”

斗士党的代表律师是拉菲克(Muhammad Rafique Rashid Ali),而内政部长及社团注册局的代表律师则是高级联邦律师阿末哈聂(Ahmad Hanir Hambaly)。(当今大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