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30日讯)因车祸赔偿谈不妥,3名男女在警局大打出手,被控在警局范围内行为不恰当,法庭展延案件过堂。
推事洁西卡奥波和主控官艾伯巴西林警长是通过多人视讯软件,上网与在
律师楼的莫哈末洛曼律师,以及在甘拜园扣留中心的3被告进行连线,来审理此案。
39岁的佐尼阿都哈林、61岁的西蒂查哈菈和56岁的阿都卡迪乃被控于6月24日下午1时左右在孟加达警局行为不恰当,在警局范围内吵架及互相殴打,触犯警察法令第90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94条文下被判刑。
法庭并无记录3名被告是否认罪,主控官要求推事择期过堂,建议将3人的保释金设在3千令吉。佐尼和西蒂的代表律师则要求推事降低保释金,指出两人没有弃保风险,阿都卡迪同样要求降低保释金。
推事经考量后,择定案件于8月3日再度提堂,允许3人各以300令吉保释金及1人担保外出,每两个星期1次到警局报备行踪。(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