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9日讯)两名印尼男子被控将一只土狗虐打至死,认罪后遭法庭各判决罚款6千令吉。
43岁的巴里罗洛和46岁的丹迪尤索夫乃被控于于2019年9月29日下午4时至6时之间在兵南邦甘榜担拜一间民宅前,将一只饲养的土狗虐打至死,触犯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第18(1)(a)条文。
案情指丹迪使用一条绳子将土狗的颈部勒住,然后巴里则使用一条长约一公尺的木棒将土狗虐打至死。他们也承认,将土狗宰杀后烹煮狗肉。法庭翻译员过后在庭内播放一则在通讯软件流传的短片,显示两名被告将土狗虐打至死的部分过程。
两名被告先后承认罪状,丹迪在向地庭法官依尔希彼慕丝求情时,指他们是受饲主指示将土狗宰杀,来自印尼的他们来到沙巴只是打工找吃,并不晓得这在我国是一项触犯法律的行为。
巴里在求情时则表示,他们的目的是吃狗肉,并非要虐打土狗,同时指出在印尼吃狗肉是很平常的事。他们感到万分歉意,若早知是触犯法律的行为,肯定不会这麽做。
来自沙巴畜牧局的主控官祖巴哈阿都拉昔则要求法官依法判刑,指出两人在接受调查期间给予执法单位充分的合作。
法官在宣判时指出,不懂我国法律并不能做为可触犯法律的理由,遂判决如上述,若未缴清罚款则以3个月牢狱代替。(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