笃警鱼巴刹捕本地男子 卤获市值三万私烟

【本报拿笃记者二十二日讯】拿笃警方昨晚在渔巴刹前面和渔业合作社旁逮捕一名49岁本地籍男子,卤获走私香烟,两艘泵船,一台15匹马力和一台30匹马力的船机。

拿笃警区主任洛罕沙阿末助理总监说,警方根据情报,一组刑事组人员昨晚到停泊在渔巴刹前面和渔业合作社旁的船上展开检查行动,结果搜到36980条走私香烟,值RM30,000.00,相信是要在渔巴刹一带出售。该些香烟不具已缴税证明。

当局援引1967年关税法令第135(1)(D)条文进行调查。在该条文下被提控,一旦罪名成立,可判罚款卤获物税款的十倍或罚款RM100,000视何者为高,或罚款不超过税款的二十倍,或罚款RM500,000.00或判坐牢不少过六个月或坐牢不超过五年,或两者兼施。(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