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强奸继女 法庭拒绝继父认罪

(亚庇20日讯)法庭拒绝接受一名被控强奸未成年继女的继父对控状认罪,案件展延过堂。

被控的继父年约50岁,他被指于4月23日凌晨3时左右在哥打马鲁都某甘榜的一间没有门牌的木屋,强奸年仅10岁的继女,触犯刑事法典第376(3)条文。

被告承认罪状,不过,地庭法官依尔希彼慕丝察觉被告在认罪时神情恍惚,反覆盘结被告是否知悉罪成者在上述条文下,可判决入狱最少8年但不超过30年,并需强制施加不少于10下。

一头白发的被告依然以不确定的口气认罪,法官遂拒绝接受被告承认罪状,并指示法庭通译员安排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律师,为被告提供法律援助。

副检察司马丝依查迪对法庭的安排没有异议,案件展延至9月30日过堂。(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