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鱼炮”捕鱼渔夫罚款1.2万

(亚庇23日讯)一名渔夫被控使用“鱼炮”捕鱼,他对控状俯首认罪后,遭法庭判决罚款1万2千令吉。

33岁的杰克欣依明乃被控于8月11日在亚庇岸外的丹绒加雅海域,在一艘没有注册的船只上非法使用“鱼炮”进行捕鱼活动,触犯渔业法令第26(1)(c)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5(b)条文下被判刑。

案情指海事执法局的巡逻艇执法员在截查被告的船只后,发现一批相信是“鱼炮”的爆炸药物,并起获各种“炸鱼”捕捉的鱼类。

被告承认罪状,向地庭法官依尔希彼慕丝求情轻判,指他尚需养育5名子女。副检察司努伦依恩则要求法官依法判刑。法官遂判决如上述,若被告无缴清罚款则以12个月牢狱代替。(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