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禁止未接种新冠疫苗者投票恐抵触《联邦宪法》,希望联盟主席理事会不苟同选举委员会对于马六甲州选的宣布。
希盟党主席理事会表示,选委会主席周一在记者会上称“仅允许已完成新冠疫苗接种的选民投票”的言论,可能违反《联邦宪法》第119条文,关于选民资格的阐述。
“虽然希盟完全支持为全民接种疫苗,但它不能作为对付那些尚未完成接种2剂疫苗的歧视性行动。”
“禁止未完成疫苗接种选民投票,也可能违反法令。”
因此,该会促请选委会重新检讨这项错误性决定,确保所有在《联邦宪法》下的合格选民,都能够在甲州州选投票。
希盟党主席理事会周一发文告,也提及马六甲希盟将通过马六甲希盟主席阿德里,于本周三(20日)将解散甲州第14届州议会的课题带入法庭,以检讨其合法性。
“一份紧急证书(certificate of urgency)也一并提呈,以加速推进司法检讨程序。”
这份文告是由人民公正党主席拿督斯里安华、国家诚信党主席莫哈末沙布、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以及民统党主席马迪奥斯共同发表。
他们强调,希盟党主席理事会完全支持甲州希盟,针对解散甲州议会所采取的法律行动。
“希盟也认为马六甲州元首可能是接收到错误的劝告,才会御准解散州议会。甲州元首理应遵循联邦制度,因国家元首已经有先例,即允许相信是获多数支持一方的阵营组织政府。”
此外,希盟党主席理事会也认为,在选出甲州新政府之前,原任甲州首长拿督斯里苏莱曼不应被视为“看守首长”,因为解散州议会前,已明确显示苏莱曼经失去多数支持。
“我们也认为,考量到国内新冠疫情才刚趋缓,经济领域也才重新恢复运作,现阶段并不是举行州选的最佳时期。”
该会担忧,倘若贸然举行州选,可能又会引起第四波新冠疫情。
“我们也担忧,如州选执意举行,州选竞选期间的防疫标准作业程序,可能会出现不公平或倾向特定一方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