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呈大馬協議修憲案再U轉 朱乃迪:依期週二一讀

旺朱乃迪

(本報訊)首相署掌管法律事務部長拿督斯里旺朱乃迪昨日「改口」指出,聯邦政府將按照原定計劃在來臨的星期二提呈旨在依據1963年馬來西亞協議恢復沙巴及砂拉越作為立國平等夥伴地位的修正聯邦憲法法案一讀。

“只是推遲二讀”

無論如何,他表示,政府只是推遲原定於本月28日提呈該法案二讀,新日期尚未有定案,惟只會在本月29日過後。

他說:「這是為了讓總檢察長向聯邦內閣成員,進一步解釋修訂建議。」

旺朱乃迪是在文告中透露有關備受關注的大馬協議修憲案最新進展時這麼表示。

他表示,聯邦內閣已在10月20日的會議上,原則上同意和批准該修憲案草案,只是有數名內閣成員要求進一步厘清當中的一些建議。

他說:「因此,聯邦內閣同意要求總檢察長出席10月29日的會議,解釋有關修訂;一旦內閣滿意解釋,我們才能擇定修憲案在國會二讀的日期。」

旺朱乃迪表示,首相拿督斯里依斯邁沙比里於本月18日主持的大馬協議特別理事會會議已同意他提出的該法案草案議。

據指出,這包括納入1963年9月16日為馬來西亞日;允許由砂拉越法律定義土著,並讓砂拉越原住民的混血後裔享有土著身份;修改「聯邦」的定義,區分出「馬來亞州屬」與「婆羅洲州屬」等。

昨日的報導指出,於本月22日出爐的國會議程表原本顯示,來季國會會議未列有該修憲法案或動議;旺朱乃迪較後接受報界訪問時證實,聯邦內閣議決暫時不提呈修憲案,以咨詢總檢察長的意見。

旺朱乃迪曾於10月6日表示,政府訂於本月26日向國會提呈該修憲案一讀,以及在本月28日提呈二讀。

提呈一讀是指將有關法案正式提交國會列入議程;二讀則是指由有關部長在國會殿堂宣讀,然後由朝野議員辯論,並進行表決;倘獲得三份之二議員支持則屬通過,並可進行三讀表決,倘再獲三份之二議員支持,則屬正式通過。期間可委員會階段辯論及修正內容。

在希盟執政時期,時任首相敦馬哈迪親自提呈類似法案二讀,唯因未獲巫統、馬華及砂盟的支持而未能止步於二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