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案证人读出电邮 揭刘特佐教纳吉“别讲太多”

前首相纳吉的一马公司案续审。一马公司前财务长阿兹米塔希供称,商人刘特佐建议时任首相纳吉与稽查公司毕马威会面时,勿要透露过多与一马公司海外投资相关的资讯。

阿兹米塔希(Azmi Tahir)是控方第12名证人。他今天在吉隆坡高庭供称,刘特佐是透过一封志期2013年12月15日题为“紧急:给首相的简报包”(Urgent: Briefing Package)电邮,向纳吉如此建议。

根据阿兹米塔希,在毕马威、一马公司董事局成员与纳吉等人在纳吉家开会之前,他也有收到这封电邮。

在去年9月的审讯中,控方第10名证人兼一马公司前执行长哈金(Mohd Hazem Abdul Rahman)供证时也提到,毕马威人员与纳吉在同一天会面。

根据哈金,这场会议是为了讨论一马公司在其子公司Brazen Sky Ltd所投资的23亿美元。毕马威并不满意新加坡瑞意银行(BSI)对此项投资的解释。

控方主张,上述投资不过是复杂的资金流向之一,目的是把钱汇入纳吉私人账户。

阿兹米读出电邮内容

在副检察司迪巴(T Deepa Nair)的盘问下,阿兹米塔希供称,上述电邮为纳吉和他准备谈话重点,以应对毕马威的查问。

阿兹米塔希也在庭上读出这封据称由刘特佐发出的电邮。

“正如首相已在数个场合听取了一马公司主席和管理层的简报,建议首相不要与毕马威长时间讨论这些课题。虽然首相可提供短暂的机会,让他们表达观点。”

“首相须明确表明已听取双方简报,清楚所有交易,并且满意他们提供的所有实据。”

根据阿兹米塔希,刘特佐也在电邮中建议,纳吉与毕马威会面时,避免透露过多资讯。

“刘特佐指示纳吉不要跟毕马威说太多,且须声明自己已听取简报,知晓一马公司这项投资和交易,并对手上的文件有信心。”

“刘特佐也指示纳吉声明,依据已获讯息,对新加坡瑞意银行(BSI Bank)有信心。”

本案的承审法官为柯林(Collin Lawrence Sequerah)。

据称,新加坡瑞银涉及与一马公司复杂的资金流向。

发现纳吉已收到电邮

阿兹米塔希续说,“我在2013年12月15日晚上去了纳吉家。我发现纳吉已经收到刘特佐的电邮。”

“纳吉已经就刘特佐在电邮中提及的事务,与毕马威代表佐翰(Johan Idris)讨论过了。”

根据前一马公司执行长哈金昨天的供证,时任首相纳吉从未与商人刘特佐撇清关系,而且两人关系非常非常亲密。

此前,阿兹米供称,他和数名一马公司职员在刘特佐的安排下,落实“分离工作”,而他会遵循刘特佐的指示,是因为他认为刘特佐的指示皆有纳吉的授权。

不过,辩方律师万艾祖丁(Wan Aizuddin Wan Mohammed)在审讯期间以道听途说为由,反对阿兹米塔希的多处证词。

2018年9月20日,纳吉在一马公司案下,被控25项控罪,其中4项为滥权贪腐罪,涉及22亿8293万令吉;另外21项则是接收与转移超过20亿8147万令吉非法收益。

纳吉涉嫌犯案时身兼大马首相与财政部长,而其掌管的财长机构全权拥有一马公司。(当今大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