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3日讯)一名快餐店侍应生被控偷窃,他承认罪状后遭法庭判决入狱15个月。
29岁的沙华迪兰乃被控于8月11日下午3时55分在亚庇市区一间购物广场的手机专卖店,偷窃2只智能手表,价值1千898令吉,触犯刑事法典第380条文。
案情指店员发现2只智能手表不翼而飞后,透过闭路电视录像记录发现被告在店内行窃,并向警方报案。警方过后于第二天成功追查到被告下落,并将他逮捕,同时起获失窃的智能手表。
被告承认罪状,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委派的陈富道律师代为向推事洁西卡奥波求情,盼减轻刑罚,行期从被捕日算起。
主控官艾伯巴希林警长则要求推事依法严惩。推事遂判决如上述,同时谕令将起获的智能手表物归原主。(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