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6日讯)一名外来男子被控拥毒,他否认罪状,要求开庭审讯。
被告慕斯宾兴乃被控于10月24日下午在里卡士丹绒里拔路旁,拥有重约7.6克的冰毒,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A(1)条文下被判刑。
被告否认罪状,主控官艾伯巴希林警长要求以推事身份审案的高级助理主簿官丹史迪温择期过堂,指出被告无合法身份证件。推事遂择定案件于12月15日过堂,被告续遭延扣。
另一方面,巫裔男子尼占贾鲁丁被控于5月7日在孟加达某甘榜的路旁,拥有重约0.24克的冰毒,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
被告否认罪状后,获推事允许以1千500令吉保释金及2人担保外出,案件于12月15日过堂。(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