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反对党一再要求州议会就沙巴索取大马协议权有正式立场,首席部长拿督哈芝芝诺昨日在州议会指出,没有必要召开州议会特别会议或动议专司讨论有关事宜,以及订于本月14日提呈国会的大马协议修宪案措词等事宜。
他表示,无论是过去的国阵及泛民兴党执政时其乃至目前的州议会会议,都已「充份」讨论有关大马协议课题。
他说:「不是我们不要召开特别会议,而是已有足够的讨论……我们也充份了解每一名议员的意见,并已在大马协议特别理事会及其他委员会讨论。」
哈芝芝是在首长署总结辩论明年度州财政预算案,即席回答州议会反对党领袖兼森纳朗州议员拿督斯里沙菲益阿达的要求时这麽表示。
他表示,州议长已于较早时退回沙巴民兴党州议员提出的「州议会须针对大马协议采取正式立场」动议,那就不必讨论有关问题。
也是前任首席部长的沙菲益表示,民兴党籍东谷州议员阿沙法早前提出州议会举行特别会议动议以讨论大马协议事宜立场,如今国会即将提呈该修宪案,更显示该动议之必要。
他说,国会虽然即将修宪,但还未得到沙巴及砂拉越的「正式同意」,因此,应该带进沙巴州议会深入讨论,如沙巴应40巴仙淨税收及大马领海法令等课题,对沙巴未来影响深远。
他指出,即将在国会提呈的修宪案是联邦政府的版本,并非沙砂正式同意的版本,「大马协议的精神是由三邦同意,不是今日某个政党来决定,其中错误,我已向首相署部长反映,也将在国会说明。」
哈芝芝解释,该修宪案已经取得他及砂拉越首长的同意,若还有其他未纳入联邦宪法的项目,可以通过行政环节来推行。
他表示,如果沙巴有代议士要发表有关修宪的看法,可以到国会去辩论。
较早时,首长助理长拿督阿比丁马丁基代读首长署总结辩论演词,他表示,即将在国会提呈的大马协议修宪案涉及的联邦宪法第1(2)条文及第160(2)条文新措词,是为沙砂所同意。
他说:「这正是我们所要求的文字,也附合总检察长及沙巴律政司的看法。」
他表示,州政府必定会继续争取沙巴在大马协议权益,其中委任东马法官事宜,将在稍后时的大马协议特别理事会会议提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