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男在2女童面前手淫上诉案” 高庭驳回上诉 维持地庭原判

(亚庇13日讯)“华男在2女童面前手淫上诉案” ,高庭驳回被告的上诉申请,维持地庭判决他在两项控状共入狱10年兼鞭笞4下的刑罚。

高庭司法专员在宣判时,指地庭在此案件做出了正确无误的判决,她没有理由对地庭的裁决做出任何干预,遂驳回被告的上诉申请。

司法专员过后批准被告代表律师要求暂缓执行刑罚的申请,以便被告到上诉庭上诉。她同时也驳回答辩方要求将被告两项控状的刑罚,分开执行的交互上诉(Cross Appeal)申请。

59岁的戴姓被告乃被控于2017年11月19日下午4时至5时之间,在哥隆邦某公寓单位先后意淫抚摸两名年龄分别为7岁及8岁的女童。两项控状皆指他触犯性侵儿童罪行法令第14(a)条文。 地庭是于2019年8月27日裁决被告罪名成立,在两项控状判决被告各入狱10年兼鞭笞2下,刑罚同时执行。换言之,被告共入狱10年兼鞭笞4下。

被告是由蓝星律师、曾文洁律师及于宛君律代为上诉,控方是由副检察司阿里英然代为答辩。(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