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6日讯)一名无业男子被控拥有一只受保护的穿山甲,他否认有罪,获法庭批准保外候审。
42岁的维特霖贝迪欧斯乃被控于2020年11月16日下午4时30分左右,在吧巴的金马利—根地咬路第35.5公里处拥有一只受保护的穿山甲,触犯野生动物法令第41(4)条文。
他否认罪状,来自野生动物局的主控官修威斯特赛明要求地庭法官诺哈菲查择期过堂,建议将被告保释金设在1万令吉。被告在代表律师缺庭下自行向法官求情,减低保释金。
法官遂择定案件于2月3日进行审前管理,允许被告以2千500令吉保释金及1人担保外出。(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