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玛砂校电供案:三月下旬审最终撤案申请

前首相纳吉妻子罗斯玛要求撤销砂校电供弊案,一路上诉至联邦法院。联邦法院将在3月24日聆审这项最终的上诉申请。

副检察司慕斯达法(Mohamad Mustaffa P Kunyalam)今日向媒体证实,联邦法院主簿处择定了以上日期,以聆审罗斯玛的最终上诉申请。

“聆审上诉申请的日期落在今年3月24日。”

“书面陈词必须在3月9日前提交。“

联邦法院今日上午以线上方式办理案件管理,罗斯玛的辩护律师是佳吉星(Jagjit Singh);而控方由副检察司傅毅田(译音,Poh Yih Tinn)代表。

三表罪成立须出庭自辩

罗斯玛现年70岁,在砂校太阳能电供案中面对三项控罪,分别是索贿1亿8750万令吉,以及收贿150万令吉及500万令吉。

罗斯玛涉嫌在2016和2017年间,向日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经理赛迪阿邦索贿和收贿,以帮助后者取得砂拉越乡区学校太阳能混合电供计划。

去年年2月18日,吉隆坡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Mohamed Zaini Mazlan)宣判罗斯玛表罪成立,必须出庭自辩。

同年5月6日,罗斯玛以总检察署非法委聘主控官哥巴斯里南为由,入禀法庭要求撤销此案。

9月24日,吉隆坡高庭驳回罗斯玛的申请。罗斯玛随即入禀上诉庭,挑战高庭裁决,但同样在去年12月6日遭上诉庭驳回,拒绝其上诉申请。(当今大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