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1日讯)药剂执法局主控官林丽萍指出,卫生部迄今未批准任何维生素C注射液的美容产品,因为没有科学研究证明注射维生素C可达到美白效果。
她今天在地庭提控一名服装销售员,要求加重刑罚时,如此告诉地庭法官乌慕卡栋。
34岁的许秋霞(译音)乃被控于2021年4月9日下午3时50分左右,在兵南邦路某住宅花园的民宅拥有4种未经注册认证的产品,违反药物及化妆品管制条例第7(1)(a)条文,抵触相同条例的第30(1)条文,并可在药品销售法令第12(1)条文下被判刑。
被告承认罪状,并向地庭法官乌慕卡栋求情,指有关产品一部份属于友人,另一部份是她从网上购买。她对有关产品并未获卫生部认证注册并不知情,盼减轻刑罚。
主控官则告诉法官,执法人员所起获的产品价值约450令吉,当中包括了需以注入人体内的药液产品。注射医务是需要获认证的专业人员来进行,被告并没有相关的专业资格。此外,执法员起获的维生素C注射液,也没有经过认证注册。
她要求法官依法严惩,除了惩治被告,也应足以警惕那些有意犯下相同罪行的人士。法官经考量后,遂判决被告罚款6千令吉或以12个月牢狱代替。(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