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4日讯)一名男子的银行户头拥有一笔来历不明的款项,在法庭面控后承认罪状,遭判决罚款100令吉。
22岁的沙里拉兹米乃被控于2020年10月26日早上10时36分左右,在实邦加港口被发现其银行户头存入了一笔1千280令吉的款项,并且无法给予解释为何这笔属于一名31岁男子的款项会存入其银行户头,触犯轻微罪行法令第22A条文。
被告承认罪状,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委派的林明俊律师代为向推事乐芙莉求情,盼减轻刑罚。主控官凯万依尔申警长则要求推事依法判刑。
推事遂判决如上述,被告若未缴清罚款则以3个星期牢狱代替。
在另一个推事庭,32岁的苏菲安伊末被控于2020年10月2日下午3时56分左右,在下南南一间银行被发现拥有一笔5千令吉来历不明的款项,并无法给予合理解释这笔款项的来源,触犯轻微罪行法令第22A条文。
被告承认罪状后,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委派的林明俊律师代为向推事洁西卡奥波莉求情,盼减轻刑罚。推事遂判决被告罚款100令吉或坐牢1天代替。(10)





